项目概况
2025年张店区园林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00013
项目名称:2025年张店区园林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00元,共分1个包,其中2025年张店区园林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1、质量要求: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通过采购人验收。 ******服务中心养护绿地范围(各公园广场、主次干道、部分小区绿地以及行道树)。 3、供货期:本项目药品采购量将根据张店区实际病虫害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计划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药品供货完成。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根据甲方要求随时配药供货。如因病虫害未发生或为害较小导致的药品结余,未使用的药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药品采购量将根据张店区实际病虫害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计划截止至 2025年12月31日全部药品供货完成。如因病虫害未发生或为害较小导致的药品结余,未使用的药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三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同时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三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时间:截止到2025年0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082/)注册的投标人,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②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12-******/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投标人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投标人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服务类)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2)投标人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400-998-0000。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张店区南西六路 155 号
联系人:刘荣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17-1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丽
电 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