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30
采购人(全称):******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
(2)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5
(3)项目内容:“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
(4)项目负责人:唐女士
2、合同金额
(1)合同单价金额小写:416元,大写:肆佰壹拾陆元整
合同总价金额小写:******元,大写:壹佰伍拾捌万零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5年5月7日,完成日期:2025年5月9日。总日历天数:3天。
地点:湘潭韶山
方式:现场
4、付款
(1)根据实际人数结算,按财政时间拨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选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þ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用于“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的车辆原则上5年以内,不超过8年,要建立研学车辆数据库,保障研学车辆安全,单人单次事故赔付保额120万元/人旅行社责任险,人身伤亡意外保险单人单次责任限额120万。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教育局
甲方:******教育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青松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唐晓燕
电话: 电话:******
******银行:******银行
帐 号:************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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