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学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5-D-069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中“(五)维修主管和维修人员工作职责”第11项更正如下:
“11.宿舍内电力发生故障,及时处置,进行线路应急修复,恢复学生宿舍用电。当宿舍出现紧急情况,必要时协助校方总务处及时处理。其中可能发生的电力故障处理会涉及到高压电工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故对维修主管及部分维修人员要求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同时要求维修主管具备相关职称证书,以确保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2.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5年7月1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学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贾悦欣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693)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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