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P************X
原公告项目名称:编制《金海湖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其他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7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2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 3 分。①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 50%,否则不得加分,产品 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删除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水务局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贵毕大道******水务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街道中心社区海悦现代城(一期)(Y-2)栋1单元5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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