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ZRJS-C2025-0070
二、项目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6B |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109号 | 84.46(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新城大厦E座、政务中心电梯维保服务,对新城大厦E座、政务中心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照1年1年签(合同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瑜、郭健、孔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65%计取。金额为1155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虹桥校区筑意 4 号楼四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