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重卡充电一张网建设项目更正通知
各投标人:
吴兴区重卡充电一张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001)的更正通知内容如下:
1、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吴兴区区域范围内对充电桩和光伏储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施工及质保期内的设备维修等内容,不包括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2、涉及“每座重卡充电站单独实施、单独验收、单独付款、单独结算”的相关条款,修改为“每批次重卡充电站单独实施、单独验收、单独付款、单独结算”。每批次重卡充电站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项目质保期修改为:自每批次重卡充电站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2年。
4、项目付款方式调整为:
(1)设备类:具备实施入场条件后,根据甲方确定的设备数量按批次供货,设备款项由甲方确定供货数量后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设备费用给乙方;
(2)配套实施内容及其他措施项:具备实施入场条件后,以预计配套实施内容及其他措施项内容工程量结合中标单价、结算口径计算每批次重卡充电站的配套实施内容及其他措施项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配套实施内容及其他措施项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每批次重卡充电站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该批次配套实施内容及其他措施项费用的80%;每批次竣工验收满一年并审计完成后付至核准价的98.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上述款项由甲方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
5******管理中心、综合管路清单调整至配套实施内容及措施项中,并取消了室外生活给水清单中第22项、24项内容;同时明确“配套实施内容及措施项”税率9%。请投标人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最新的投标报价明细表,并根据最新的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投标、报价。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88359.111007万元。
特此通知!
本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