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核心零部件定制厂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核心零部件定制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1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汽车核心零部件定制厂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民益路以北,安庆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3321.2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360日历天;
其中: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9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5日
2.1.5项其他:建设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设计范围:完成包括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及专家评审费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2)施工质量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质量要求: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并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水电、防水、涂料、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1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1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的规定:
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不接受同一资质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 CA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 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 CA 证书或移动 CA 证书(介质 CA 包括江苏数科 CA(原国信 CA)或 CFCA,持这两种介质 CA 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 CA 锁,咨询电话 CA:0512-******(CFCA)、0512-******(江苏数科 CA(原国信 CA))。
9.5 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 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注:以施工单位的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减免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备注
项目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新建建筑最大层数不超三层,最高高度不超24米,单跨最大跨度小于16米。
11.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姚贤军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珠江路84号2楼
联系人:徐怡婷
电话:0512-******
******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
12. 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13.友情提示
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13.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