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采购通过资格评审要求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有限公司RFID手持终端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RFID手持终端采购项目
2.竞价项目内容:为满足三期新收运流程的必要配置需求,以及顺应智慧物流发展趋势、加速货站数字化转型进程,现需采购55台具备RFID识别功能的手持终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性能参数/服务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不含税 单价限价 (元) | 不含税 总价限价 (元) | 含税 单价限价 (元) | 含税 总价限价 (元) | 备注 |
1 | RFID手持终端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55台 | 5309.73 | 292035.40 | 6000 | 3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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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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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含税总价限价330000元,不含税总价限价292035.40元,单价限价如上表。竞价时按照不含税金额报价。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货物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第一批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计划数量为14台。第二批货物送货时间以采购人使用部门书面通知为准,自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计划数量为41台。【第一与第二批次的供货数量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作调整。】
交货地点:******有限公司东区货站、西区货站,具体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报价人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险,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四、硬件调试及系统接入服务要求
1.硬件调试范围:需满足当手持终端感应到RFID标签的EPC码后,能够通过数据接口调取三期货运系统和高层控制系统当中与该EPC码所绑定的托盘标签数据信息。
2.系统接入范围:硬件需满足接入三期货运系统和高层控制系统,实现数据的交互。
3.数据接口:支持的数据接口标准,如 RESTful API、SOAP 等,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兼容性。
4.数据格式:支持的数据格式,如 JSON、XML 等,以便于系统间的数据解析和处理。
5.接入流程:报价人需提供详细的系统接入方案,包括接入的具体步骤、时间安排、测试计划等,确保硬件接入系统的顺利进行。
6.技术支持:在接入系统过程中,报价人需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及时解决接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数据安全:报价人需采取有效的数据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在系统接入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接入完成后,需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无安全漏洞。
五、货物验收要求
1.报价人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2.现场验收方式及标准:设备、零备件及设备文档齐全;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且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达到要求;报价人提供现场验收所需的人力、专用测试设备、特殊工具、附加备件和其他的材料。现场验收完成后,双方验收人员签署《设备到货验收单》。
3.报价人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无条件进行重新返修、返工制作、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需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同时,报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设备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质保金为货物总价的5%。
七、*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若报价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九)。若报价人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报价人必须取得RFID手持终端原厂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加盖授权厂公章。
3.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供应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3.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3.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含廉洁协议),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交货期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3.11报价人所投产品防水防尘工业等级不低于IP68,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生成时间不得晚于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2报价人提供产品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书,并加盖公章。
八、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gdairport.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搜狗(******/)”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5:30至2025年9月11日15:3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9月8日15:30至2025年9月11日15:3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八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十、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5:00至2025年9月17日15: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一、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有限公司
采购方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20-******
十二、投诉监督方式
******有限公司公司企业管理部进行投诉。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37744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见******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十三、本项目为******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四、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有限公司综合保障中心
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也应通过******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十五、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室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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